管理人员开展安全业务培训,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和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强制性行业标准规范,推
进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3.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构等“三进”
活动,尤其做好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
的安全提示教育。
(二)消防安全大检查
1.机构主体自查。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站、殡仪
馆、福彩中心等民政服务机构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日常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落实消控室 24 小时值班制度,
开展内部每月一次的常态化隐患自查自纠,并建立问题清单,
动态销号。
2.属地主动巡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主动有为,
面向全域,开展撒网式、地毯式的巡查检查,做到重点区域
重点查,偏远区域一起查。在 4 月底前完成 1 次“五查五看”
巡查检查行动:查机构存在哪些安全隐患,看机构是否限期
整改到位;查机构制定哪些责任制度,看是否执行落实到位;
查机构有没有学习法规规范,看员工会否业务实操;查设施
设备配置是否到位,看是否可以安全运行;查安全预案是否
制定,看有否开展应急演练或沙盘推演。
3.跨部门联合检查。加大联合执法、专项执法、暗查暗
访力度,对各类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必须果断
亮剑、重拳整治、坚决打击。6 月前,要启动养老机构“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