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经济税收占全省数字经济税收的比重高达 89.97%。2020
年数字经济税收实现增长的地市还有:宝鸡 15.63%、渭南
35.01%、汉中 89.74%、榆林 37.3%、 安康 83.69%、 商洛
79.65%、 西咸新区 50.09%、 杨凌示范区 47.02%。 2020
年数字经济税收占全省数字经济税收的比重提高的地市有:
宝鸡提高了 0.14%、渭南提高了 0.21%、汉中提高了 0.31%、
榆林提高了 0.24%、安康提高了 0.26%、商洛提高了 0.18%、
西咸新区提高了 0.76%、杨凌示范区 0.01%。整体来看,省
内数字经济税收层次性差距显著。
(二)产业经济数字化融合发展有待加快
各地通过抢抓试点示范,产业数字化改造逐步铺开。目
前的数字经济主要是平台经济、线上经济,还存在线上的实
体经济管理不尽规范。核心制造业数字化不足,数字化部分
在整体运营环节中的比重偏低,应用程度较浅,缺乏应用模
式上的有效创新,对核心的数字经济涉及实体产业的扶持力
度不够。
(三)数字经济发展表象偏高,统计指标有待优化
陕西省数字经济近年来加快发展,但发展背后存在一定
的泡沫,这一现象也不可忽视。一些地方为凸显政绩,数字
经济产值快速升高,但是税收对地方经济的实质贡献偏低,
尤其是税收生成能力偏弱,甚至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风险。
例如,某数字经济园区 138 户企业中,有 79 家税收为零,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