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县级林长巡林 180 人次,带动各
级林长巡林 7000 人次。县级林长直接联系基层林长 180 人
次、联系 20 个林业产业基地和 20 个林业经营主体,帮助企
业解决林业生产设施用地 10 余宗。县乡两级林长协调解决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 9 个。坚持以“林长+检察长”协作
机制为依托,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共同
开展林长制督察和古树保护巡查,下发检察建议书 18 份。
(三)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全面完
成营造林和森林抚育任务,其中完成人工造林 10168 亩,森
林抚育 22000 亩,退化林修复 3000 亩。稳步推进国家储备
林项目,已建设和正在建设面积 11000 亩,收储流转 43713
亩,进度位于全市前列。参加义务植树人数 38.1 万人(次),
尽责率 96.9%;推进独秀山、观音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林业
科技创新项目的落实,现已完成生态修复人工造林 651.8 亩,
马尾松纯林改培 237.2 亩;积极开展苗木质量调查与监测工
作以及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管理,增强林木良种生产供应能力,
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 96.2%。
(四)扎实抓好林业两防,守护森林资源安全。加大防
火宣传力度,指导乡镇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和防火隔离带,
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以及
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今年以来,全县无较大等级以上森林
火灾发生,森林火情态势平稳;全面完成 2022-2023 年度松
材线虫病除治,除治面积 XX 万亩、除治小班 805 个,清理
病枯死松树(包括其他原因死亡的松树)1.79 万吨。实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