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面”结合,考人、考事、考绩并重,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详细量化德、能、勤、绩、廉测评权重,全面、历史、辩证
地分析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
础与现任业绩、显绩与潜绩等情况。结合考察情况和纪检、
法检、公安、信访、审计等职能部门反馈情况,注重吸收巡
视巡查、审计、督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成果,加强
干部政治素质分析研判,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
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客观、公正确
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
“激励”与“惩处”并举,让考察效果“更好”。将政
治素质考察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第一标准,作为评先奖
优的前置条件,对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为优良且敢担当、善作
为、识大体的干部予以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对考察结果为合
格及以下等次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同时,对考察过程中发
现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
改或暂缓提拔;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依纪依规严
肃处理;对工作中特别是在关键时期不担当、不作为的,视
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调离岗位等处理,切实用政治素
质考察“利剑”树好干部选拔使用的政治导向。通过正向激
励和惩处问责并重,既惩处乱作为、问责不作为、纠正慢作
为,又鼓励激励干部敢担当、勇作为,真正让勤勉干事者得
到褒奖,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