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核。考核采取县(市、
区)评分、成员单位互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分和市领导
同志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成员单位组织保障(5 分)、
政策配套(10 分)、调研指导(10 分)、任务完成(50 分)、
日常工作(10 分)、问题整改(5 分)、综合评价(10 分)等
指标进行定量评分,并结合加扣分项计算形成最终得分。
五、考核步骤
(一)制定评分标准。市委农办组织相关市级部门,参
照省做法,明确经开区及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考核
指标体系各项考核内容的分值及评分标准。
(二)自评总结。各考核对象向市委农办报送 2023 年
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自评报告、评分表和相关佐证材
料,作为评议评分依据。其中乡镇(街道)相关材料由县(市、
区)统一组织报送。
(三)实地核查。此环节仅对经开区进行,由市委农办
组织实地核查组,主要通过访谈座谈和实地调查两种方式,
必要时辅以查看有关台账资料,重点了解党组织书记抓乡村
振兴责任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专项巡视巡察整改以及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等乡村振兴
工作情况,抽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情况,实地核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移风易俗、
农民增收等情况,并对个别指标数据进行核实。抽样调查基
层干部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四)评议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