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锋同志
在2019年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9年3月19日·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今天召开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领导小组会,主要是总结自去年6月份申报成功以来的创建工作。刚才,听了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及市发改、经信、商务、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发言,感觉从去年6月份创建以来各相关部门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对取得的成绩我们不能过高估计。今年各个方面的创建任务非常繁重,也就是说在今年一年要基本完成国家规定的创建各项任务指标,明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完善巩固提升迎接评估验收。下面,我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的基础上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切实深化认识,提高站位。
首先我们要从全市新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么一个高度来认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把货运车辆换成电动车的问题,创建工作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内涵,一个就是要绿色配送,运用新能源减少污染,为生态环保做贡献;另外一个通过创建工作用新的物流方式来优化我们这个城市的物流配送体系,用现代的物流组织方式,来替代传统物流模式,提高物流效率,节约物流成本,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我市建成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生产型服务型物
流枢纽承载城市提供支撑。
其次我们各个相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从政治上来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三部委确定把十堰作为全国首批22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之一,十堰就要体现十堰的担当作为,这项工作只能成功,只能出经验,不能失败;从我们自身的发展来看,十堰要发展产业,我们要实现标准化发展,要招商引资,一方面要优化我们的软环境,要搞好服务,最大限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我们在生产要素供给上也要优于其他,其中物流通达条件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只要是实体的企业,都会牵连物流的运输配送问题,特别是今年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把十堰市列为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作为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就是为实体经济,特别是工业、企业,或者商业服务的,要站在这个角度,我们先行一步,把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工作先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实际上也是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承载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在中间还植入了生态环保、绿色运输配送先进理念,所以这个是符合十堰发展方向,也切合十堰实际。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我们要在干的过程中边干边完善,特别是我们各种政策、规划的出台,结合我们当前现有的这些条件,先整理完善出来。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己部门的情况认真研究分析落实。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围绕创建目标,形成工作
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克难攻坚,强力推进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抓创建。交通部、公安部、商务部出台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量化指标,不仅是我们开展创建工作的根本遵循,更是开展创建工作的目标导向。我们要对标对表,今年各项规定任务务必不折不扣,推进到位。各成员单位会后要仔细研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任务清单迅速把各自的分工任务提出来,结合《考评体系》里18项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按照今年12月份完成全部工作来进行倒排工期,对标对表,按照达标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要做哪些事、谁来做、怎么做、什么时间做完,把它进行文字汇总后3月27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再进一步具体化、项目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完成规定的明确任务,一项一项往前赶,把时间节点明确到每项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的小项,明确到每一个月,一定要把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推进。从具体的业务层面讲,创建工作中表现出的支撑保障体系不完善,比如通行便利政策的制定实施,配送物流企业相关制度考核标准,新能源配送车辆购置运营支持政策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回避,不能等靠外力,那样只会造成创建工作举步维艰,什么也干不了。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现有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要怎么有利于促进绿色货运便利化、
高效化。按照要求,摸着石头过河开展创建工作,再通过深入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工作,绝不仅仅是把原来的燃油车换成新能源车这个概念,既要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更要达到提高我市的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优化城市的运营和管理水平。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抓环境。抓环境,重点就是我们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意见。一定要把创新体制机制贯彻贯穿于创建工作始终。要积极探索实施城市配送企业考核办法,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新能源车辆应用,充电设施建设,财政、税务扶持等各方面保障措施。会议后,各相关部门就如何推广运用新能源汽车,提升物流效率,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
在2019年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