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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芒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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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芒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
协委员提案工作总结
现将 2019 年芒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
员提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
2019 年,在州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和政协州十二届二
次会议上,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并交由芒市人民政府
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 12 件,政协委员提 23 件。在市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
员提出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 639 件,政协
委员提案 254 (闭会期间提 31 件)这些建议和提案涉
及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有对
政府决策的建议,有对部门工作的意见,有对人民群众关心
问题的呼吁这些建议和提案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人大代
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高度关注,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
芒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殷切希望。
(一)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的办理工作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建议和提案
的具体内容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直接交由市
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办理,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
研究,安排部署具体落实工作。我市负责办理的 12 件州人
大代表建议 23 件州政协委员提案,经过市政府领导和相
关部门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并组织到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到
的现场实地查勘,现场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已全部行文答
,面商率、办复率、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达 100%
12 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A 类)4 件,占承办
总数的 33.3 %。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 类)8 件,
占承办总数 66.7%,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
解决(C 类)0 件。
23 件委员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A 类)6 件,占承办
总数的 26.1%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 类)15 件,
占承办总数 65.2%,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
暂时不能解决(C 类)2 件,占承办总数的 8.7%
(二)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9 年,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 639 件。
据建议内容,市人民政府 625 件市人大代表建议交由 10
个乡镇(街道、农场31 个市直部门和有关单位承办,其余
14 件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由市政府
领导直接办理答复。截至目前,639 件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
办理完毕,面商率、办复率、满意(基本满意)率均 100%
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A 类)160 件,占承办总数的 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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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芒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总结 现将2019年芒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在州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和政协州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并交由芒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12件, 政协委员提案23件。在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639件,政协委员提案254件(闭会期间提案31件)。这些建议和提案涉及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有对政府决策的建议,有对部门工作的意见,有对人民群众关心问题的呼吁。这些建议和提案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高度关注,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芒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殷切希望。 (一)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建议和提案的具体内容,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直接交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办理,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部署具体落实工作。我市负责办理的12件州人大代表建议和23件州政协委员提案,经过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并组织到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到的现场实地查勘,现场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已全部行文答复,面商率、办复率、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达100%。 12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A类)4件,占承办总数的33.3 %。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8件,占承办总数的66.7%,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C类)0件。 23件委员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A类)6件,占承办总数的26.1%,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15件,占承办总数的65.2%,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C类)2件,占承办总数的8.7%。 (二) 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639件。根据建议内容,市人民政府将62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交由10个乡镇(街道、农场)31个市直部门和有关单位承办,其余14件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由市政府领导直接办理答复。截至目前,639件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办复率、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达100%。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A类)160件,占承办总数的25.04%。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318件,占承办总数的49.77 %。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C类)161件,占承办总数的25.19%。 2019年,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政协委员提案254件(不含闭会期间提案)。根据提案内容,市人民政府将提案交由5个乡镇(街道、农场)28个市直部门和有关单位承办。根据提案的内容,将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30件委员提案交由分管的市政府领导负责办理。经过组织提案内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实地查勘,与委员面商后,254件提案已全部行文答复,面商率、办复率、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达100%。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A类)有64件,占承办总数的25.2%;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15件,占承办总数的45.3%;提案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有75件,占承办总数的29.5%。 (三)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政办发〔2011〕31号)要求,2019年,市财政按照芒政办发〔2011〕31号中“市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上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1%设立专项奖补资金”的要求,已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办理专项资金840万元,其中乡镇(含遮放农场)专项资金24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600万元。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到市农业农村局等18个市直单位和6个乡镇,用于办理121件代表建议。市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到市教育体育局等9个市直单位和11个乡镇及街道、农场,用于办理66件委员提案。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 收到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后,芒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交办的建议和提案,根据政府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分办,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建议和提案办理“五级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层层压实办理责任,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 我市十分注重在办理工作制度化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办理工作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明确规范每一步工作程序,推进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明确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建立台
2019年芒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