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细化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三定”
规定以及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省安
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省应急厅
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省公安
厅牵头负责道路交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房屋和市
政工程建设、燃气、自建房;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道路运
输、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省农业
农村厅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省水利厅牵头负责水
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
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省教育厅牵头
负责校园安全;省林业局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
等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负责消防;中国铁路上海局合
肥铁路办事处牵头负责铁路;民航 XX 监管局牵头负责民航;
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
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
导部署,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
的监管盲区漏洞。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
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
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
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
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
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