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部分干部畏手畏脚、不敢担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有同志说这容易变成“穿钉鞋、拄拐杖,走得稳,但是走得
慢”。现在工作清闲、无责无权的部门反倒成了“香饽饽”。
二是影响程度深。受到问责处理的干部,不仅会影响年度考
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绩效奖金等,而且会使干部档案
产生瑕疵,贴上标签,甚至被“一棍子打死”。有干部说,
提拔的关键时候看似只缓一下,但很可能就会耽误一辈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
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因此,如何从制度上给敢于担当、踏实
肯干的干部“撑腰”, 让他们吃上“定心丸”,形成上级为
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氛围,
是各级干部最为期盼的事情。
2. 纪委监委操作谨慎,希望有“参照表”。纪委监委干
部普遍反映,在执纪问责时,会运用“三个区分开来”理念,
但因为没有像“四种形态”一样成为政策依据,实践操作中
仍然存在困难。一是缺乏依据。有些地方尚未出台容错纠错
制度文件,纪委监委干部在容错时心存顾虑,怕有担责风险,
万一以后查究起来无法帮自己“区分开来”。有的地方虽出
台了文件,但是比较宏观,对容错的条件、界限、情形和尺
度难以把握,真正适用容错的案例不多。二是标准不一。当
前查办的案件中,上级纪委监委机关交办的案件多,有些情
形上下级在容错的标准上不统一,下级纪委监委机关容错得
不到上级支持,想容也不能容不敢容。三是舆论压力。有的
地方存在干部污名化现象,只要关于干部的负面情形,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