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潜力不足。卫生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6 年
全县已婚育龄妇女为 101972 人,2017 年为 100389 人,2018
年为 98941 人。2018 年比 2016 年减少 3031 人,年平均下降
1.5%,育龄妇女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
生人口增量
(二)生育意愿较低。一是生育成本较高。2018 年,我
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4836 元,而人均消费性支出则
达 14101 元,占到可支配收入的一半以上。通过调研走访,
受访对象反映,“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的观念已深入人
心,幼儿园和各类培训机构的学费较高等实际情况也增加了
家庭的经济负担。二是生活压力加大。通过调研走访,受访
对象反映,认为生育两孩,抚育孩子的经济压力加大。尤其
是对女性来说,要在工作上和家庭中同时扮演两个不同的角
色。多重压力使得部分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较低。
三、推动“全面两孩”政策落实的建议
(一)要因户措策。在实施全国统一的“全面两孩”政
策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生育意愿。不同的家庭的生育
意愿并不安全相同。要针对不同的群体,结合实际情况,出
台适宜的政策。要充分尊重自愿,不能简单粗暴地搞”一刀
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