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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报告 检察院 DOCX   12页   下载0   2024-03-31   浏览65   收藏0   点赞0   评分-   免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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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 1 9 日在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
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
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 年全市检察工作
2019 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
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以实际行动满足人民
群众法治需求。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先后获市委和省检察
院领导批示肯定 16 次, 43 个集体、72 名个人受到市级以
上表彰,市检察院连续第 6 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合先
进奖”市、县两级检察院均获评2016-2018 年度江苏省文
明单位”
一、强化政治担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着力在依法严惩、破网
打伞、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持高压态势。在市委政法委统一指挥下,加强与公安、
法院的沟通协作,健全法律政策指导、线索摸排核查、案件
实质介入等机制,从严从快打击黑恶犯罪依法批捕 100 人,
起诉 124 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 2 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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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力犯罪集团案,针对操纵基层选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建议导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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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跟踪督导,市检察院指导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省挂牌督
办的戴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
诉。
突出打伞打财。对每个案件必问“是否存在保护伞、是
犯罪线
线 37
审查黑恶犯罪利益链条,引导侦查机关加大对黑恶案件财产
甄别、查扣、追缴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建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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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组织犯中,依促查封扣冻结 3 套房产、2
车、1700 万股权。
严把案件质量。市检察院制定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指导
实施细则,共审查把关 129 件,层报省检察院备案 111 件。
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办案原则,提前介入黑
犯罪案件 54 件,追加黑恶认定 9 件,排除涉恶认 83 件。
依法办理省挂牌督办的邢某等 21 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
定该团”
把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监督立案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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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20 年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0 年 1 月 9 日在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 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 2019 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以实际行动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先后获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16 次,有 43 个集体、 72 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连续第 6 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合先进奖”,市、县两级检察院均获评“ 2016-2018 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一、强化政治担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着力在依法严惩、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持高压态势。在市委政法委统一指挥下,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健全法律政策指导、线索摸排核查、案件实质介入等机制,从严从快打击黑恶犯罪,依法批捕 100 人,起诉 124 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 2 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 18 个。响水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徐某某等 7 人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针对操纵基层选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加强中央督导迎查工作,重点聚焦中央、省挂牌督办的 11 起案件,逐案建档、统一把关、跟踪督导,市检察院指导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省挂牌督办的戴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突出打伞打财。对每个案件必问“是否存在保护伞、是否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共摸排黑恶犯罪“保护伞”线索 37 条,全部移送纪委监委。突出打财断血,严格审查黑恶犯罪利益链条,引导侦查机关加大对黑恶案件财产甄别、查扣、追缴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建湖县检察院在办理吴某某等 18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依法督促查封扣押冻结 3 套房产、 2 辆汽车、 1700 万股权。 严把案件质量。市检察院制定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指导实施细则,共审查把关 129 件,层报省检察院备案 111 件。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办案原则,提前介入黑恶犯罪案件 54 件,追加黑恶认定 9 件,排除涉恶认定 83 件。依法办理省挂牌督办的邢某等 21 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 通过引导侦查取证,认定该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严把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监督立案 3 人,纠正漏诉 6 人,纠正遗漏罪行 7 人,书面纠正违法 1 件,发出检察建议 13 件。大丰区检察院在办理董某某等 3 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中,依法追诉 2 名犯罪嫌疑人。 二、服务“四新盐城”,全力护航盐城高质量发展 围绕市委“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和“四新盐城”定位,制定重点项目任务清单,创新举措,依法履职,努力为盐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打造产业新盐城。致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392 人、起诉 700 人,东台市检察院依法对以向环保部门投诉举报为手段,强迫交易矿渣铁 1.1 万吨的 3 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43 人、起诉 71 人。市检察院依法对涉案 1000 余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系列案 9 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强化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对涉企案件慎用人身和财产强制措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14 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12 人,尽力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大丰区检察院在办理某房地产企业负责人虚开发票案中,主动听取地方人大和公安、税务等部门意见,鉴于其自首及补缴税款、罚款等情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该案获评“全省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要求“总结此案,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应成为江苏检察办案的共识和行动”。 服务打造开放新盐城。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提供政策咨询,开通“企业维权直通车”,与 37 家企业开展检企共建,设立企业维权岗 14 个,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良性发展。射阳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形成的“民营企业家有‘四忧四盼’”分析报告引起上级重视。助力沿海开放开发,滨海县检察院建立“安全 + 环保 + 经营”三同步检察监督保护机制,服务滨海港工业园区绿色发展。聚焦北上海“飞地经济”示范区、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制定服务“飞地经济” 10 条意见,大丰区检察院与沪苏产业园区、驻丰上海农场建立挂钩服务机制;开发区检察院实施“ 234 ”工作法,为打造中韩产业合作“新高地”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服务打造生态新盐城。主动参与“ 263 ”“三治三化”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32 人、起诉 203 人,盐都区检察院依法对电捕鱼 8 万余斤的 16 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深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106 件,提起公益诉讼 10 件。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联合扬州、泰州、淮安等地检察机关会签协作意见,加强九
2020年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