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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报告 检察院 DOCX   18页   下载0   2024-03-31   浏览47   收藏0   点赞0   评分-   免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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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 1 9 日在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筱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 年工作回顾
2019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
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主”工作总要求和市
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统筹做好新时代刑事、民事、行
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构建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
格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业绩。
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着力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
绝对领导,把坚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
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
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在学懂、
弄通、做实上下真功见实效,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大局、破解
检察工作发展难题的能力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
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配合完成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等工作。扎实开展“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守法治初心、履行法律监
督职责使命注重思想引导和舆论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
形态工作主动权。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
部署,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措施
好助推经济发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
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案件坚持全部同步介入批捕
涉黑涉恶犯 165 人,起诉 509 人。依法分别对张光明、王
玉琴、王在清、孟庆地等人为首的重大涉黑案提起公诉,一
批在徐州横行多年的黑恶势力受到法律追究。云龙区检察院
提前介入采取的“三深工作法”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高
度肯定。坚守法治底线,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
犯罪一个不凑数,追捕、追诉 14 人,不捕 11 人,不诉 3 人。
并移线 137
护伞”犯罪 23 人。睢宁、贾汪等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
依法办理了赵珉等 2 名公安民警和新城公安分局原副局长王
守仁等“保护伞”案件。开展“打财断血”“回头看”活动,
引导侦查机关持续深挖利益链。睢宁县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
例涉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陶磊等人被判处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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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20 年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0 年 1 月 9 日在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筱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主”工作总要求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统筹做好新时代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构建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业绩。 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见实效,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大局、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的能力。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配合完成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等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守法治初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注重思想引导和舆论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措施,更好助推经济发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案件坚持全部同步介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 165 人,起诉 509 人。依法分别对张光明、王玉琴、王在清、孟庆地等人为首的重大涉黑案提起公诉,一批在徐州横行多年的黑恶势力受到法律追究。云龙区检察院提前介入采取的“三深工作法”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高度肯定。坚守法治底线,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追捕、追诉 14 人,不捕 11 人,不诉 3 人。坚持“破网打伞”,发现并移送相关线索 137 条,起诉“保护伞”犯罪 23 人。睢宁、贾汪等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依法办理了赵珉等 2 名公安民警和新城公安分局原副局长王守 仁等“保护伞”案件。开展“打财断血”“回头看”活动,引导侦查机关持续深挖利益链。睢宁县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涉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陶磊等人被判处刑罚的同时,承担环境恢复治理费用 650 余万元。坚持综合治理,出台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性文件,提出检察建议 20 件。有关做法受到中央督导组充分肯定。 ——打造全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标营商环境“提升年”任务,细化优化法治服务保障措施。联合市工商联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文件,两级院领导深入 150 余家企业走访调研,面对面破堵点、解难题。严厉打击侵犯非公经济领域犯罪,批捕 124 人,起诉 304 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开展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21 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涉罪当事人回归企业继续管理经营。邳州市检察院对某公司主管王某某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后,在徐涉及 100 多亿元的 5 处在建房地产项目重回正常轨道。沛县、泉山、经开区等检察院打造“法治护航驿站”“啄木鸟企业法律服务驿站”“法治店小二”等护航民营经济品牌。结合涉企典型案件做好法律服务,发放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 2000 余册。经开区等检察院结合实际建立涉企案件专业化办案组,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助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惩治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丰县检察院制 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对扶贫对象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335 件,发放救助金 209 万余元。联系落实扶贫项目 5 个。市检察院被评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 117 人,起诉 292 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立案 133 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116 件。 1 起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数据库。依法对周某友等人提起全省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对最高检督办的某公司污染长江流域案提起公益诉讼,对公安部督办的一起跨四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分别诉请判令赔偿环境修复等费用 1141 万余元、 140 万余元和 137 万余元,让污染者为修复环境“买单”。针对黄河故道睢宁段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点污染饮用水源地的突出问题,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召开“圆桌会议”,推动违法畜禽养殖点被全部依法拆除。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1450 人,其中起诉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组织传
2020年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