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管寺干部做到“四项活动”全程监督和服务管理。截止目
前,四项活动和亡人过乃孜共计 120 项,参加人数 200 人次。
三是严格落实“123”走访制度。各驻村管寺干部每天对信
教群众开展入户走访,及时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了
解掌握信教群众困难诉求,能够解决的及时进行了解决,无
法解决的上报村协调进行解决。截止目前,驻村管寺干部已
开展第四轮走访工作,共走访信教群众 3292 户 6256 人次。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提高宗教事务
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世界大多数
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
由之路。要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
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
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镇持续加强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做好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
法律法规等学习。各村结合主题党日、农牧民夜校等持续开
展学习,不断提高对抓好宗教工作的能力水平。各驻村管寺
委员会组织驻村管寺干部、宗教人士、民管会结合每周工作
例会不间断开展学习,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高政治理
论水平。同时,面对信教群众持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
传教育,各村、社区结合主题党日、农牧民夜校、入户走访、
结亲联谊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宪法》、《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