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商事审判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为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加强商事审判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今年
5
月份以来,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监察司法工委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调研情况
为保障该项工作有效开展,监察司法工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重点聚焦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机制制度、“两区”建设司法保障、重点领域商事审判、企业权益保护、营商环境协同保护、外部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赴市中级法院实地走访听取专题汇报,并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商事案件评审;赴部分区(县、市)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分别听取政府相关部门、法院庭长、行业协会、“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专精特新”等企业家代表
,以及法律界人士、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其间,还通过
xx
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代表通”、甬派,并联合律师协会、镇海区工商联,广泛开展问卷调查,开展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等,并形成了问卷调查意见建议、案卷评审报告和
25
件个案评审材料等。其
中,
2300
多名人大代表积极参与问卷调查,回收问卷
2284
份,征集代表有效建议
843
条,在全阶段、全链条、全环节中充分吸纳了代表的意见建议,较好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从调研情况来看,近年来,市中级法院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各项商事审判改革,高效保护各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不断提升重点领域商事审判质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高站位推动,倾力营造宜商环境。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市中级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整体工作布局,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制定《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十八条措施》《关于落实
xx
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责任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以严实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三是强化疫情应对。制定涉疫司法保障意见
10
余份,审结全国首例利用疫情诈骗案,
2
起案件入选全省首批妨碍疫情防控罪十大案例。四是强化多元解纷。扎实推进商事案件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诉前纠纷化解率从
18.78%
上升至
50.97%
,有力促进了商事矛盾化解;出台防范虚假诉讼实施意见,协同多部门打击虚假诉讼,查处案件
1959
件,高发领域收案量下降
43%
,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高质量办理,聚力重点领域审判。三年来,全市
两级法院商事案件结案
20.86
万件,占全部结案数
36.69%
,发回重审、再审案件占比
0.79%
;市中级法院商事审判质量连续五年居全省中院第一位,通过司法功能的发挥,强化商事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一是聚力知识产权审判,依法保护创新创造。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提级审理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二是聚力金融审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成立“
xx
调解工作室”,构建“司法
+
大金融”调解格局。三是聚力破产审判,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府院联动破产协作机制,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办理破产便利化实施方案》;累计化解企业债务
468.52
亿元,盘活土地亩数
28.88
万亩、厂房
156.86
万平方米,妥善安置职工
6194
人。四是聚力涉外商事审判,服务内外循环畅通。
1
件案例入选全国台胞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2
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4
件案例入选全省涉外商事典型案例;积极牵头推动成立浙江自贸试验区
xx
片区国际商事海事法律服务中心,强化了涉外法律服务保障。
(三)高效率服务,全力延伸司法职能。一是常态开展服务。市中级法院坚持创新各项司法服务举措,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召开“法企恳谈会”面对面深入交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开展“万企评法院”活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司法服务联络站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会客厅作用,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常态化交流。二是创新服务平台。全
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让基层司法服务更便利;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形成涉企纠纷闭环化解新模式;完善“四明”云法庭建设,推动普法精准化、全域化。三是推进数字赋能。发布司法大数据报告,“数助决策”成效明显;上线“
xx
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服务企业更加及时、精准、长效;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实现司法服务“不打烊”。
(四)高水平改革,有力提升司法质效。市中级法院坚持改革思维,不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商事审判相关机制,司法质效提升明显,自动履行机制等创新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一是聚焦司法效率。“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讼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让审理天数缩短
8
天,同期结案率达
关于加强商事审判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