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
出的明确要求。巡察监督作为“四项监督”的组成部分,重
在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必须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增
强巡察综合效应,实现“察明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
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关部署,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健全工
作机制,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
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促进监督、整
改、治理有机衔接。完善巡察整改机制,强化巡察机构、纪
委监委、组织部门协作配合,担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共同
参与巡察反馈、集中审核整改报告和列席巡察整改民主生活
会,以多方联审制度促进巡察整改,进一步推动巡察监督、
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督促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
通协同。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
合起来,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巡促改、
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发挥品牌效应,扛牢政治巡察责任。党的二十大报
告指出,要加强政治巡视。巡察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定位,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发现政治站位、政治意识、政治
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正做到“两个
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
要求落实落细,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要压实政治责任,
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执行民主集中制、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的巡察监督,
坚决纠治漠视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