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防控期间,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
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
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
职工总数 2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提升金融服务企业针对性。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
准政策,释放资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鼓励
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融资。对扩大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的
融资担保机构进行降费奖补和风险代偿。发挥民营经济工作
领导小组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发挥金融监
管机构作用,鼓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对遇
到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
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企业受疫情影响特殊时期还本付息延期、
下调贷款利率等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压降贷款费率,充分利
用开发性金融应急融资优惠政策,加快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
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
(三)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健全省际间信息沟
通、收益分享等机制,支持各类产业园区与京津及东部产业
转出地区加强对接,及时推送有转移意愿企业清单。推广工
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供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