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同志在浙江省庆祝“文化遗产日”电视晚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从今年开始,每年
6
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是国务院确定的国家
“
文化遗产日
”
。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围绕
“
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
这一主题,共同庆祝我国第一个
“
文化遗产日
”
,旨在进一步唤起全体公民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是享誉世界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中,各族人民用聪明才智创造了浩瀚精深、灿若繁星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体现着中华文明的发达程度,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价值体系和情感模式,是中华民族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保护好宝贵的文化遗产,对于保持中华文明延续,维系中华民族特征,连结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与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特殊而重要的作用。
浙江是文化遗产大省。近年来,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省的文化生态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加快抢救保护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处
理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利用、传承的关系,已经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历史性任务。我们一定要从促进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文化保护工程,在全国率先形成科技贡献率高、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要充分依托当地丰富多彩的文化、文物资源,充分发挥博物馆、展览馆、群艺馆、文化馆的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环境。
同志们、朋友们,我们正站在
“
十一五
”
发展的新起点上,伴随着国家
“
文化遗产日
”
的设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让我们同心协力,携起手来,在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进程中,自觉投身保护文化遗产的宏伟大业,精心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使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瑰宝发出更加灿烂夺目的光彩。
夏宝龙:在浙江省庆祝“文化遗产日”电视晚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