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整体工作部署,2023 年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执法
工作任务为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实施监督检
查,强化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生较
大及以上事故企业抽选实施监督检查;在重要时期开展重点
监督检查,强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加强对上一年行政
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督检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
法查处举报和非法违法典型案件。相关业务股室和区应急管
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对分管领域内生产
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
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在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
定》第八条规定的 20 项主要检查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
工作重点确定。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及分项计划
2023 年全年 365 天,共 53 周,国家法定假日(元旦、
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共 11 天,法定双
休日 104 天,法定工作日共 250 天。
依据有关规定,局机关各股室和执法大队列入执法计划
人员共 6 人,全局列入执法计划的总法定工作日为 1500 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为 400 天。主要指依照《安
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
条规定,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为 450 天。包括实施行政许
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