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再者通过各项程序,将党领导立法的要求落实落细,立
法规划计划提请党委审定批准,重大立法事项和立法中的重
要问题通过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委报告,确保党在立法工作
中总搅全局、协调各方。
(二)充分发挥人大的立法主导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
应当全方位履职尽责,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
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把立法着
力点放在更加主动系统谋划和更加积极对接跟进上,抓住提
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深入推进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把改
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既通过深化改革完善
法治,又通过更完善的法治保障改革创新,确保城市发展,
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立改废释,健
全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
法规制度。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宪法规定“一
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
质和核心。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为了人民,全过程人民民
主的实施依靠人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于人民。地方
立法必须从人民意愿、需求、期盼出发,抓住人民最关心最
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保障民生
的理念融入立法实践。秉持人民立场,倾听人民声音,凝聚
人民智慧,回应人民期待,正确处理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
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以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