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党支部支委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大会决议、决定,
制定贯彻的措施。
(二)讨论决定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包括党
建、反腐倡廉、干部工作制度或实施方案,贯彻上级重要会
议和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等;决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通过委员工作分工;组织领导 XX 党
支部的建设。
(三)审议 XX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审议 XX 公司年度预算。
(五)审议 XX 公司层面涉及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
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六)审议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的
措施、方案。
(七)审议直接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改制、职工
分流安置方案,职工收入分配方案等。
(八)对 XX 公司直接管理的行政领导人员提出建议。讨论
决定技术骨干人员和基层班组长人员培养、使用、监督、考
评和奖惩等事项。对全体党员进行评议。
(九)讨论决定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企业文化建设、
职工队伍建设和维护企业稳定、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等方面的
重大问题。
(十)讨论决定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
权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