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
〔2020〕6 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
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
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
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严防民政服务机构发生聚集性感染,坚
决落实“四早”要求及时收治感染患者,切实做好特殊群体
兜底保障,保障好民政服务对象的生活和健康。3 月 1 日,
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区民
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66
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各项防控措施和具
体要求。近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同志也多次对
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
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民政
系统疫情防控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和民政系统
干部职工的深切关怀,为各级民政部门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疫
情防控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指引、给予了有力保障。
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
站位,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把做
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主动担当、
切实履职、扎实工作、顽强拼搏,坚决守住守牢民政服务机
构疫情防控阵地,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
战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