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 9017 人,决定不诉 326 件 408 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268
件,督促撤案 123 件,追加逮捕 59 人,追加起诉 65 人。依
法提出抗诉案件 55 件,法院审结 33 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
审 23 件。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罪
犯 52 人,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建议收监 157 人,已监
督收监执行 126 人。
(一)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注重加强案源机制
建设,与公安、药监、环保等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持续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不断拓展监督案源。
注重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健全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投诉信
件办理、出所谈话等制度,畅通在押人员权利救济渠道,纠
正刑期计算错误 23 件,开展谈话及法律咨询 1570 人次。出
台了《亳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
方案》等文件,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制
度保障。谯城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被最高检简
报、《法制日报》《安徽日报》推介报道。
(二)刑事检察工作重点较为突出。坚持从检察监督工
作实际出发,不断强化与全市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突出办
案重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扶贫
领域职务犯罪 150 件 166 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 49 件
91 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74 人。服务保障中医药市场整治,
依法监督立案药品领域刑事犯罪 1 件 1 人,起诉 9 件 9 人,
审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243 件 377 人。深入推进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案件 21 件,起诉涉黑涉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