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阜农〔2023〕123 号),成立
增殖放流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市增殖放流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全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2023 年以来,合理利用 2023 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
护补助项目增殖放流资金 XX 万元,增殖放流鲢、鳙、青鱼、
鳊鱼、橄榄蛏蚌等各类苗种 XX 万尾(只)。市、县(市、区)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放流前、后多次开展执法检查,取
缔非法渔具,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净化放流水域环境,确保
增殖放流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4. 规范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捕效果评估。通
过公开招标,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开
展禁捕效果评估等工作,以保护区为评估水域,通过现场调
查、定点监测、历史资料收集等方法,分析保护区水生生物
资源禁捕前后种群结构、生物多样性、资源量、水生生物完
整性指数等变动特征,科学客观评估保护区禁捕效果和成效。
(二)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1. 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稳步推进《XX 市国土空
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实施,将修订《XX 市湿地保护规
划(2017—2030)》方案列入 2024 年资金预算,指导颍上迪
沟、界首两湾、阜南王家坝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目前,颍上迪沟国家湿地公园相关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界
首两湾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工程已基本完成、阜南王家坝
国家湿地公园方案已通过省林业局初审。印发《XX 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采煤沉陷区矿山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