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2-03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
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不断深化全市检察机关“一一四四”工作思路,奋发有为,勇毅笃行,为全县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提质增效
(一)精准发力,对标中心工作见成效。
将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作为第一政治任务,高标准完成了驻村“访贫日”“微心愿·圆梦”“访民情、解民忧”“互联网
+
社会扶贫”等扶贫帮扶活动。从严批捕起诉侵害“三农”领域集资诈骗、寻衅滋事、聚众哄抢土地案
14
件
31
人,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建成运行了龙门所镇杜家窑、小堡子驻村检察官工作站,协助完成参股苗木种植基地;解决水泥硬化了街道路面打通
“最后一公里”;打成机井解决了吃水难问题;建成文体广场和活动中心丰富了群众生活。深入开展“精准脱贫·检察同行”活动,走访重点人员
32
人次,化解矛盾隐患
5
起,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了优质检察产品。
(二)扫黑除恶,夯实执政根基勇担当。
通过开展“扫黑恶治双违,打造平安绿色赤城”“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推行“四办”工作模式和“一案三查”办案机制取得新战果。全年批捕起诉涉恶刑事案件
2
件
8
人,提起抗诉
1
件
2
人,定性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
100%
。
依法办理的李金等人涉恶“村霸”案一审判决后,经连续两次抗诉,成为全省近年来“抗轻”案件中刑罚增加幅度最大的一起抗诉案,被评为全市“精品案”和全省优秀案例,检察日报、人民网、高检网、正义网等新闻媒体和公众号深度报道后,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全市政法系统扫黑除恶调度会上,我院专题汇报了经验做法,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华,县委书记郭新耀,县人大主任王崇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庆斌分别作出批示提出更高要求。
(三)护航发展,服务转型升级勤保障。
拓展“三深化、三提升”检察实践,建成运行检务联络站,连续启动“双百四送”“百家企业大走访、千人问需解难题”主题活动,主动走访弘基牧业、鑫宇矿业、铭悦乡居等
9
家重点企业,出台意见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受到欢迎。
开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审慎批
捕
7
件
16
人、公诉
8
件
19
人,扫除了妨碍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依法监督撤销一起涉民营企业刑案,公司法人用一块“检察担当,护企发展”牌匾表达了对“亲清护企”的高度认可;从快批捕一起
5
人团伙针对企业敲诈勒索案,保障了招商引资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和安心经营。
(四)惩贪肃腐,守护政治生态显作为。
与监察机关沟通联系,建立完善了提前介入、移送受理、强制措施转换等无缝衔接机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
3
件
3
人,分别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原张家口市经开区老鸦庄镇上小站村村干部刘爱军、李永明审查起诉;以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对原赤城县田家窑镇农业科科长范君海提起公诉,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二、聚力四大检察,公正公平履职到位
(一)做优刑事检察,持续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化”“认罪认罚从宽”办案机制。强化刑事犯罪惩治。扎实推进社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剑指“黄赌毒”“盗抢骗”“涉枪涉爆”及涉众侵财新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
49
件
69
人,同比下降
11%
和
23%
;提起公诉
149
件
192
人,同比上升
62%
和
47%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
14
件
21
人,决定不起诉
6
件
9
人,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
4
件、撤案
3
件;追诉漏罪
5
起、漏犯
10
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起抗诉
2
件
3
人;列席审委会
4
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79
件
95
人,适用率占比
49%
;规范制发量刑检察建议,人民法院采纳率达
97%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4
件;开展了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49
份,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对
13
名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到位,监督人民法院对涉恶罪犯苏世杰等人财产刑立案执行。
(二)做强民事检察,彰显为民而行时代价值。
着力构建诉前、诉中、诉后、执行多元化监督格局,聚焦生效裁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类案问题监督“三大领域”,依法办理提请民事抗诉案件
2
件、执行监督案件
13
件、审判监督案件
15
件;支持起诉案件
12
件,涉案金额达
893
万元。
(三)做实行政检察,共建共治促进依法行政。
认真履行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责使命,与人民法院谋共识护公信,与行政机关强协作促规范。全年依托“两法衔接”共享机制,通过逐条梳理录入的
1507
件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办理督促履职案件
12
件。其中督促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1
件;更换存在安全隐患废旧电表箱
317
个;
2020年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