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控火源,依法严厉打击野外用火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封山防火管制期
间,要狠抓火源管理,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县森
林公安局和各乡镇派出所,要成立打击野外违法用火队伍,
严防死守,严密排查,禁止一切火种进山。对野外违法用火
者和责任人,要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造成火灾
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通过媒体、广
播、微信等各种渠道,加强对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工作的宣传,
特别是对野外违法用火者,要从严惩处,公开曝光,做到查
处一案,震动一方,教育一片。
三、加强领导,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
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要严格实行县直领导包乡
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防火队员包山头、包路口、
包地块的责任制度,配强野外巡查力量,加强野外巡护。县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严格执
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明确防护员巡护、宣传、
发现、制止、报告、配合等各方面的职责,加强业务培训,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县森林消防队、
各乡镇专业、半专业的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防火扑火准备,
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报警,按照
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迅速组织扑救,对防火工作中失
职、渎职或措施不力,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严肃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