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履行职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履行党管治党职
责。坚决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
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管党治党文件精神,共查处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x 起 x 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
问题 x 个 x 人,共问责党内领导干部 x 人,问责党组织 x 个;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和
监督工作的政策法规,真正选拔了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
干部。二是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有力有序推进党中央、省委巡视反
馈问题整改,完成中央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 x 件、省委巡视
组交办问题线索 x 件,完成率 100%;强化干部作风监督,
共处置群众负面评价 x 条,问责 x 人。三是坚决惩治腐败。
对 x 个县直单位、x 个乡(镇、街道)、x 个村(居)开展巡
察,共发现问题 x 个,移交问题线索 x 条,立案调查 x 件 x
人。共查处民生领域案件 x 件,涉案资金 x 万元,追究主体
责任 x 人,收缴违纪资金 x 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x 人,
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严守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线。始终坚定正确的政
治方向,维护党的权威,坚守党的纪律,把权力当作责任,
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和“五
严格”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廉洁建设相关精神,带头执行中
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