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娄勤俭
2018年10月8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最后,我简要讲三点意见:
一要认真抓好相关法规的宣传实施和修改完善。
本次会议审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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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省级地方性法规,通过了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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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审查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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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市级报批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对审议通过的《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要及时做好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依法推动我省地方志工作有序开展。对初次审议的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广告条例、不
动产登记条例等法规草案,要按照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要求,针对重点问题进一步调研论证,认真修改完善,使有关规定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二要及时跟进相关监督议题的后续对接和督办问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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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执法检查报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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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专项工作报告,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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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会议期间,还结合审议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开展
了专题询问,大家在审议和询问中,既充分肯定成绩,也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对形成的审议意见,省政府、省法院要及时认真研究,拿出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工作,并按规定将落实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要主动加强与相关方面的联系对接,全程跟踪督办,推动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三要聚力推进人大环保决议的全面执行和落地见效。
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发挥职能优势、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决议一经作出便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执行,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凝聚更强合力、展现更大作为。各级政府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一步列出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研究提出具体整治方案,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同时要着眼常态长效、全
方位强化标本兼治,通过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改善,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
娄勤俭: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