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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20240207)

总结 计划 DOCX   5页   下载0   2024-02-25   浏览68   收藏0   点赞0   评分-   免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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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24 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定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部党组强化水利体制
机制法治管理的要求,统筹做好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和依
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
保障。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
1.加快推进水法防洪法修改。举全系统之力,汇各方之
智,压茬推进立法调研、专题研究、条文起草、征求意见和
专家咨询等工作,提高修改质量。加强立法协调,加快工作
进度,力争 2024 年底前向国务院报送修改草案稿
2.着力推动重要法律法规立法及实施。全力推动节约用
水条例尽快颁布出台,认真抓好条例宣贯实施。积极参与、
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涉水条文研究起草工作推动
长江保护法深入贯彻实施组织完善黄河保护法相关配套制
度,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做好法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
3.持续强化规章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流域治理管理、
资源、水利工程等方面规章制度建设,做好水利工程质量
故处理暂行办法审查修改和审议出台工作。组织做好丹江口
库区、农村供水、青藏高原河湖、珠江流域调度等立法制度
前期论证。
4.不断完善地方水利立法。支持地方积极探索创新,
“小快灵”等方式,制修订出台一批“小切口”、高效率、
形式灵活、富有特色的法规规章。指导相关行政区域开展水
利协同立法,强化制度协调与联动。
5.扎实做好政策研究。围绕立法和制度需求,积极开展
前期研究,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成果,支撑立法工作。组织
实施好 2024 年政策研究项目,加强 2023 年政策研究项目成
果共享,组织各司局研究提出 2025 年项目安排计划。
二、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6.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
制改革要求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水行政管理有机衔接。
出台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压实水行
政执法主体责任,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水行政执法机
制,持续加强行业监管。
7.加强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协作。加强与综合行政执
部门衔接,大力推进水行政执法协作。指导加强各级水利
检察机关协调配合,继续联合最高检开展重大水事违法案件
挂牌督办,积极推进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建设,
持续发布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8.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对防洪安全、供水安
全、工程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及水利工程建设质
量与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潜在
风险大、水事案件易发多发区域,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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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部党组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要求,统筹做好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度  1.加快推进水法防洪法修改。 举全系统之力,汇各方之智,压茬推进立法调研、专题研究、条文起草、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等工作,提高修改质量。加强立法协调,加快工作进度,力争2024年底前向国务院报送修改草案稿。  2.着力推动重要法律法规立法及实施。 全力推动节约用水条例尽快颁布出台,认真抓好条例宣贯实施。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涉水条文研究起草工作。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贯彻实施。组织完善黄河保护法相关配套制度,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做好法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  3.持续强化规章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流域治理管理、水资源、水利工程等方面规章制度建设,做好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审查修改和审议出台工作。组织做好丹江口库区、农村供水、青藏高原河湖、珠江流域调度等立法制度前期论证。  4.不断完善地方水利立法。 支持地方积极探索创新,以“小快灵”等方式,制修订出台一批“小切口”、高效率、形式灵活、富有特色的法规规章。指导相关行政区域开展水利协同立法,强化制度协调与联动。  5.扎实做好政策研究。 围绕立法和制度需求,积极开展前期研究,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成果,支撑立法工作。组织实施好2024年政策研究项目,加强2023年政策研究项目成果共享,组织各司局研究提出2025年项目安排计划。  二、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6.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全面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水行政管理有机衔接。出台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水行政执法机制,持续加强行业监管。  7.加强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协作。 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衔接,大力推进水行政执法协作。指导加强各级水利和检察机关协调配合,继续联合最高检开展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积极推进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建设,持续发布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8.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持续加大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水事案件易发多发区域,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  9.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 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经常性监督,督促全面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能。会同有关部门选择水利重点执法领域和社会反映强烈的水利重点执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协作机制。  10.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着力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执法装备保障,组织编制新一轮流域管理机构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规划。积极对接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的应用,强化数字赋能增效,提升河湖库、水资源、水工程、水土保持等领域执法智慧化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  1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组织水利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继续开展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12.持续创新宣传载体。 稳步推进网络宣传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水利”微信公众号和“水政在线”网站的运营效果和水平。开展全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开展“人·水·法”全国水利法治短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四、全面加强水利依法行政  13.加强体制机制法治管理。 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分工安排,一体推进体制机制法治建设。  14.强化合法性审查。 严守重大决策合法性关口,不断延伸拓展合法性审查的深度和广度,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助力提升决策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积极探索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的新机制。  15.提升行政许可审批效能。 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动态调整,修订许可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持续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优化线上办事服务,通过多渠道多路径宣传推广“水利办”政务服务品牌。  16.加强水事纠纷排查化解。 持续做好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确保重要时点边界地区和敏感水域水事秩序稳定,推动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向基层延伸、向源头治理。  17.提升应诉复议能力。 抓好行政复议法贯彻落实,清理与之不符的规定。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结果运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五、推动
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202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