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拨 1004.35 万元。2023 年 1-3 月城乡居民基金支出 9705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75%,原因一因为今年 1 月份收
入含 2022 年 12 月应付未付金额共 3214.5 万元;二是去年受
医保系统升级影响,定点医疗机构 1-3 月均采用了预付制,
造成去年一季度支出少的假象。
(三)基金监管情况
持续夯实基本医疗保障,提升百姓获得感,多举措加大
基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条例》,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和双
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到监管有理有据。3 月开展了一次基金
监管突击检查,对城区内所有定点社区门诊及诊所进行现场
实地稽核,查出问题并要求建立台账及时整改落实。2023 年
1 至 3 月份共对 30 家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共计追回违规款 75.67 万元,其中行政处罚 1.44 万元,关停
1 家定点医疗机构;对 1 名参保人员(个人)违规报销进行
处理,追回违规金额 1.49 万元。
(四)医药服务情况
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全区 249 家定点医药机构
全部纳入协议管理,医保基金纳入市级统收统支,实施总额
预算管理,基金运行风险得到一定控制。国家、省中选药品,
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全面落实药品带量采购、
保障供应、确保使用、确保质量和确保回款等工作,发挥集
团采购规模效益,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确保基层
医疗机构和老百姓能有好药、便宜药用,减轻群众负担。不
断完善采购机制,强化采购监管,净化采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