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个人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
公务接待费用。涉外公务接待活动要加强审批管理,控
制经费总额,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注重实际
效益,杜绝奢侈浪费。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有关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标准和相关禁止性规定。(责任单位: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二、着力推进单位食堂节约用餐
(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切实抓好
食堂节约用餐工作,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
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实行自助点餐
计量收费,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建立
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
购、做餐、配餐。各单位要在就餐区域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
语或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安排专人负责食
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责任单位:各级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四)研究建立党政机关食堂反对餐饮浪费工作成效评
估和通报制度,对存在严重浪费行为的单位进行通报,限期
整改。指导推动学校、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加快建立健全
食堂节约用餐制度,鼓励各单位与内部食堂签订节约食品责
任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
革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各
相关市级主管部门)
三、加快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