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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年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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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
月
10
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坚持“全省第一、全国一流”工作目标,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努力做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为“中国之治”苏州实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和保障发展,彰显检察贡献
发挥检察力量,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在苏州实施。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建设、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市检察院制定《关于为苏州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建设的意见》;吴江区检察院与青浦区、嘉善县检察院加强协作,建立社区矫正执法司
法一体化机制,推动长三角四省市检察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会签《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破解社区服刑请假难问题,企业服刑人员籍此可以请假外出从事商务洽谈活动;昆山市、太仓市检察院与嘉定区检察院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检察协作的意见》,构建跨区域案件办理、公益诉讼协作等工作机制;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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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系列案件中,针对“非法采砂打击难”问题,推动七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该案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建设平安苏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9486
人,提起公诉
19083
人,案件量和人均办案量居全省第一,重点打击危害经济和金融安全、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破坏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来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298
人,提起公诉
340
人,移交涉黑涉恶线索
266
条、“保护伞”线索
94
条。因办理“套路贷”案件成效显著,最高检在苏州组织庭审观摩培训班,并在起草《办理“套路贷”案件座谈会纪要》中吸收苏州办案经验,吴江区检察院办理的张国响、李庆飞等敲诈勒索案,入选最高检打击“套路贷”典型案例。太仓市检察院在办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秦义等
19
人涉黑案件中,提出侦查取证意见
200
余条,确保犯罪事实查深查透,首犯秦义被判处
有期徒刑
25
年;吴中区检察院在办理中央督导组关注、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徐天兴等
15
人涉黑案件时,同步介入侦查,通过完善证据、缜密论证,将其据点天池山果园认定为该组织经济基础,厘清徐天兴在工程项目上所占份额,引导公安机关成功“打财断血”,查封
2000
余万元。
护航民企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妥善办理了某热电公司财务出纳非法侵占
1.45
亿元、某纸业公司被盗
300
万元、某科技公司被远程窃取虚拟货币等案件,通过办案帮助民营企业追赃挽损。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今年最高检发布了两批共
9
个涉民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昆山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建设公司虚开发票系列案,市检察院办理的某餐饮公司、阮某等人走私普通货物案先后入选。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涉嫌挪用资金
1170
万元的案件中,经过认真审查做出不起诉决定,涉案企业恢复经营后,当年缴税从
200
余万元增加至
800
余万元,新吸纳就业人员
75
人;常熟市检察院打造“问需、问急、问效、问策”工作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主动、贴心的司法服务。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延伸检察办案社会效果
注重检察环节的诉源治理和犯罪预防。尽管苏州刑事办案量大,但我们仍然突出强调遏制和减少犯罪的办案目的,通过加强案件分析和法治宣传,针对社会治理短板发出检察
建议,努力在“源头”上预防犯罪发生。市检察院利用“苏州检察发布”微信号、地铁海报等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释法说理,强化公众的是非观念;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检察院分别建立“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教育基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和“精准普法检察驿站”,针对各类群体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加强犯罪原因分析和社会风险研判,市检察院报送的“少年黑帮”、危险物质存放民宅、病死猪处置等
6
份情况反映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了相关问题被关注和解决。工业园区检察院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在深圳注册成立的商业保理公司,在苏州地区进行集资诈骗活动,及时向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出《风险防控提示函》,推动当地开展商业保理行业专项清理工作。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落实最高检关于预防校园性侵、加强校园管理的“一号检察建议”,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会签《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的意见》,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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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检察长和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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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共同
2020年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