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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点文物林宅、朱宅(邹宅)保护尽快进行整治的议案

人大 提案 政协 讲话 DOC   4页   下载0   2024-05-08   浏览47   收藏0   点赞0   评分-   免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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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点文物林宅朱宅邹宅保护
尽快进行整治的议
领衔代表:金凌峰
一、基本情况
林宅清代建筑位于明路金街 30 号,2013
3500
1,以
级低,火灾负荷大,林宅是庭院式布局,连片成群处于开放
2
不合理使用,大量用火、用电、用气,加重了古建筑的火
负载;3、消防通道窄小,还有的不畅通;4、改变房屋使用
性质用于出租做仓库,大量货物堆积,极易引发火灾。
48
54 号、三支 62 号,1999 列入宁波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
护点,朱宅总面积 1375 平方米,邹宅总面积 666 平方米。
1堆放线
2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存在现状原因及困
(一)群众工作难以做通。目前实际居住在文保点的居
民希望早日实施危旧房整治或棚户区改造对线路改造等消
防防范措施并不支持、不重视。居住民以老年人、外来人员
为主,自救能力薄弱,消防意识淡薄,极易造成亡人火灾
故发生。
(二)监管部门尚未统一。文保点保护整改涉及文保、
消防、房管、安监、公安以及属地街道等多个部门,职能部
门之间工作职责存在模糊交叉,需要加强协调配合。林宅原
为南门卫生院,2006 年左右移交给房管处非住宅管理所,
管部门为区文广局。同时,林宅作为海曙区消防重点单位,
2013 文物
有其特殊性,目前前院(甲十二综艺馆)由消防大队监管,
后院(居民住户)由派出所、物业监管。因监管部门不同,
形成日常管理制度、管理力度不同,居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相对薄弱,安全隐患严重。
(三)内部管理杂乱无章。三处文保点均在梅园小区,
梅园小区属于老小区,内有望湖市场 1500 余个摊位和 2000
余户居民,因临近市场,绝大多数住户房屋用于出租,做仓
库使用。如林宅 39 私房中 12 户出租用作仓库;朱宅
邹宅内极少是私房,大部分都是房管处公房出租给居民,
部分是违章搭建的卫生间等,随之带来的逃生路口狭窄等安
全隐患非常的突出。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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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点文物林宅、朱宅(邹宅)保护尽快进行整治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