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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年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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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
月
4
日在东台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宏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
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
2015-2018
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省文明委表彰为
2016-2018
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和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连续
6
年获评盐城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以江苏省第一的成绩获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上体现高质量
主动融入我市中心工作,以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健全案件提前介入、专业化办理等机制,严厉打击
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
9
类恶势力常见犯罪,依法批准逮捕
71
件
142
人,提起公诉
69
件
182
人。院领导带头办理市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其中对盐城市督办的张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系列案件
6
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办理的我市首例以暴力讨债行为入罪的王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将“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作为主攻方向,制定《关于建立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线索发现、审查、移送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黑恶势力犯罪“打财断血”工作办法》,发现的“保护伞”线索经审查后已移送至纪委,协同法院开展涉恶类案件财产刑执行攻坚行动,执行到位近
700
万元,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召开打击防范“套路贷”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以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宣讲,提高群众对“套路贷”的防范意识。
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
58
人,提起公诉
49
人。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立案一起涉案金额
2000
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严惩合同诈骗、票据诈骗、强迫交易、盗窃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
8
件
13
人,提起公诉
10
件
14
人,其中对以向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恶意投诉举报为手段,低价垄断我市规模骨干企业矿渣铁生意的开某某等
3
名被告人以涉嫌强迫交易罪依法批捕、起诉。完善调研机制,认真落实“两海两绿”等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学精神、看项目、走企业、
进基层”活动
3
次,领导班子带队走访生辉光电、翔宇工艺编织等企业,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的发力点。强化沟通协作,联合市工商联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就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形成共识、共同推进。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全年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5
件
5
人,经审查,决定逮捕
2
件
2
人,已提起公诉
4
件
4
人。
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实行“零容忍”,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66
人。强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办理了盐城首例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江苏法制报》报道。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牵头环保、自然资源、公安等会签了《关于建立“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合力。积极推进生态修复,依托林业生态植被恢复基地,监督
6
名违法行为人补植树木
1000
余棵。积极开展“江河碧空”蓝天保卫行动、“守护海洋”专项检察监督等专项行动,助推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四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得到盐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
积极推动法治东台建设。开展法治宣传,依托“为民服务基层行”活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5
次,发放宣传册
8000
余份。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司法联动联络室,出台了司法联动
运行办法,建立“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的安全生产检察模式,参与对相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结合办案开展分析研判,联合报送的“黑加油站”安全隐患分析报告引起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推动在盐城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百日专项行动”,着力控制和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践行公正司法为民上体现高质量
积极践行为民宗旨,以精品意识开展办案和监督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
依法履职守护平安。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301
件
458
人,提起公诉
656
件
925
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起公诉抢劫、故意伤害、强奸、盗窃、诈骗等严重侵犯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
258
人。突出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打击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制售不符合安全
2020年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