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案件的特点
1、形势严峻。据公安部门统计我区已连续三年涉众型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总数占全市 65%,其中已立案房地产领域
非法集资案件数占全市总数的 70%,还有多个隐形暴雷风险
案件。加上我区地处城区,在建在售楼盘众多,约占全市总
数的 68%,在经济下行、融资困难的情况下,大部分楼盘都
不同程度的存在非法集资问题。
2、影响恶劣。自 2014 年以来,全区因房地产项目引
发的到市、区集访案件近百起,占全区信访集访总数的 70%。
涉及人员 5600 多人次,因房地产项目停工烂尾引发了大量
的农民工讨薪、购房户聚集、债权人闹事、拆迁户集访等不
稳定事件,危害突出,影响恶劣。
3、处置艰难。非法集资案件取证难,案件固定资产处
置更是困难重重。从涉案金额上看,犯罪嫌疑人所认可的金
额与债权人申报金额相去悬殊,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巧妙地
利用了司法解释保护了其非法利益。因此,即使相关犯罪嫌
疑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民事清债却无法厘清,导致案结
事未了,造成不同规模的集体上访、反复上访、越级上访现
象。
四、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各级重视不够,部门监管不力。一是工作机构运转
不灵。我区虽然成立了“打非办”,但是没有成立房地产领
域专项非法集资打击处置领导小组,没有建立涵盖相关部门
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缺乏组织领导,信息无法互通。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