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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水务局关于涉水环保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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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水务局关于涉水环保工作情况报
绿
展理念,坚定建设“秀美芦山、生态强县”,加快建成灾区绿色
发展振兴示范县,依托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
体部署,扎实推进涉水环保各项工作,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现将 2018 年涉水环保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小水电下泄生态流量管理工作概况
78
2 处,市管 7 处,县管 69 (其中 5 处农业灌溉渠道电站、
8 停产已注水许电站。按督反意见和省
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作监管要求,根据水电站下泄生态
流量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实有 65 处水电站需
开展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电站
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将芦山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作为
十二个专项环境整治问题之一,制订了《芦山县水电站下泄
生态流量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我局对应制定了《芦山县水
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积极落实人员加强生态
作。 2017 先后印发《关于进
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
开展水电站安装下泄流量监测设施的通知》、《关于开展全
县水电企业环保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再次加
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水
站下泄流量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
态)流量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生
态)流量工程及监控措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多份文件规范水
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水电站下
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8〕720 号)
《芦山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实施方案》要求,县水务局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积
极落实全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各项整改措施。
1、力落实既定整改措施。自县政府于 2017 7 19
日召开了全县水电企业集体约谈会,县发改、水务、环保部
门与各水电站签订了与各水电站签订了《下泄生态流量承诺
65 水电水口流量 65
块;采取在取水口泄洪闸门处焊接钢块,落实无障碍下泄流
量工程措施 65 处;安装非在线视频监控 65 处,在线视频
16 正在加装线监控 4
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到位。
2、开展延续取水论证工作。我县 64 家水电站的取水许
可证在 2017 年底至 2018 4 月陆续到期,我局利用办理延
续取水许可契机,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要求各水电站开
展《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将下泄生态流量的流量
值、无障碍下泄工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等纳入取水许可管
理工作并写入评估报告中如果水电站不执行已核定的生态
流量值、落实不到位或未建设监控措施和无控制下泄工程措
施,县水务局将在验收中不予通过和不办理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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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水务局关于涉水环保工作情况报告 芦山县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定建设“秀美芦山、生态强县”,加快建成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依 托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涉水环保各项工作,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现将2018年涉水环保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小水电下泄生态流量管理工作概况 我县辖区内共有水电站78处,按照管理权限区分,省管2处,市管7处,县管69处(其中5处农业灌溉渠道电站、8处停产已注销取水许可电站)。按照央督反馈意见和省市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作监管要求,根据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实有65处水电站需开展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将芦山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作为十二个专项环境整治问题之一,制订了《芦山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我局对应制定了《芦山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积极落实人员加强生态流量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水电站安装下泄流量监测设施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水电企业环保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再次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流量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程及监控措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多份文件规范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8〕720号)和《芦山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县水务局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积极落实全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各项整改措施。 1、强力落实既定整改措施。自县政府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了全县水电企业集体约谈会,县发改、水务、环保部门与各水电站签订了与各水电站签订了《下泄生态流量承诺书》65份;在各水电站取水口树立下泄生态流量公示牌65块;采取在取水口泄洪闸门处焊接钢块,落实无障碍下泄流量工程措施65处;安装非在线视频监控65处,在线视频监控措施16处,正在加装在线视频监控4处;前期制定的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到位。 2、开展延续取水论证工作。我县64家水电站的取水许可证在2017年底至2018年4月陆续到期,我局利用办理延续取水许可契机,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要求各水电站开展《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将下泄生态流量的流量值、无障碍下泄工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等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并写入评估报告中。如果水电站不执行已核定的生态流量值、落实不到位或未建设监控措施和无控制下泄工程措施,县水务局将在验收中不予通过和不办理取水许可证,以此促使水电站各项整改措施到位。 3、按照方案对标整改。根据省市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县水务局已经按照时间节点在5月完成了全县水电站排查,形成了问题电站名录。在7月11日召开了全县水电站一站一策编制专题会,要求存在下泄生态流量问题的65处水电站在8月10日签完成一站一策的编制,根据电站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截止目前,全县纳入“一站一策”整改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的65处水电站,已有60处水电站完成方案编制报我局,我局联合县发经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已开展初审工作,完成初审有53处水电站,余下未完成方案编制的水电站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限期完成并提交5个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4、外出学习提升管理能力。今年1月,县水务局组织大川电厂等企业赴甘孜州泸定县交流学习,学习了华电泸定水电站下泄流量监控设施、水量监测设施安装情况。7月3日,在市水务局组织下赴甘肃张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学习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管理方式方法。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水电站对下泄生态流量认识的重要性,也提高了水行政工作者的依法行政管理能力。 5、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自身能力建设。按照省、市关于下泄生态流量管理要求,积极引导各电站建设“无控制下泄全天候运行数字化监控”系统,将无控制下泄工程措施和流量计(仪)结合,确保水电站全天候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目前,京能集团大川电厂所属3个电站、宝盛电厂已率先完成等4处水电站建成“无控制下泄全天候运行数字化监控”系统,并接入县水务局水资源在线监测系统,在全市率先实现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从视频监控到数字化监控的飞跃,为各水电站规范下泄生态流量作出了示范。 6、开展日常巡查,执法严格逗硬。自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对全县水电站巡查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化,今年1月起,县水务、发经、环保部门多次开展了联合巡查。2017年至今,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下泄最小流量违法案件依法立案查处4起,共计罚款9万元,下发整改通知书50余份。 二、河道水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概况 一是水资源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全面
芦山县水务局关于涉水环保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