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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年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
2020
年
1
月
6
日在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恒才
2019年主要工作
一、牢牢把握时代坐标,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是主动做到政治自觉检察自觉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省院请示报告
12
次,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
4
次。邀请和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视察、调研和司法办案活动
130
人次,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情况及重要案件信息
759
条。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
组成专班对
3
年来受理的
9
件涉企案件进行复查复核,支持企业抗诉
3
件。深入企业走访
50
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5
次,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建议
7
个。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承诺,接待来信来访
407
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27
件,发放救助金
7.8
万元。连续
14
年实现涉检访进京“零登记”。
三是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严肃查办破坏金融管
理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犯罪
25
件
61
人,同比增长
25%
和
110%
。强化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40
件
43
人。扶贫工作成效明显,包扶村被国务院扶贫办列入全省
6
个调研村。提出环境类检察建议
218
份,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原生态和美丽乡村保卫战。
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把党委认可、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政治标准,批捕恶势力犯罪
9
件
45
人,提起公诉
11
件
44
人,去恶
5
件
23
人。排查复核
5
年来所有群众举报线索
1500
件,排查复核批捕、起诉、两法衔接、执行监督案件
5127
件、卷宗
2
万余册。主动开辟“第二战场”,排查移送涉黑恶线索
8
件。对涉恶案件提前介入
25
次,向侦查机关提出引导取证和退补侦查意见
750
条,对案件定性和证据标准与法院研判会商
12
次,对行政机关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
19
件。
二、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
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审查批准逮捕
324
件
473
人,审查起诉
640
件
896
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比例位居全省首位。全面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伊春专班共审查哈尔滨市
10
个县区法院卷宗
16401
册,发现司法失范类
10
个方面问题,认定违法违规人员
25
人。
二是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精准性。
实施“刑民”融合协作办案机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
5
件,实现工作“零”的
突破。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行《未采纳检察建议评议制度》,市院办理的民事跟进监督抗诉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近
40
万元,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三是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认真践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办理案件
344
件,制发检察建议
331
件。主动融入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组织开展“绿卫
2019
”“森林猪养殖污染”专项监督,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监督,保障中小学生“舌尖安全”,助力美丽乡村和林场所建设。
四是倾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50
次,对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
2
个困难家庭得到及时帮助。两级院
69
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全市
202
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挂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实现全覆盖。
三、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激发检察内生动力
一是稳步跟进行政区划改革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严、细、实”为标准,系统梳理改革院干部配备、人员编制、固定资产、经费保障等情况,
9
月
1
日,新设立的
8
个基层检察院全部挂牌成立,改革工作顺利、平稳、有序。
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制定完善《独任检察官司法责任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
20
余项,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
942
件,出庭公诉
15
件,同比增长
75%
,两级院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32
次。
三是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以“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敢于斗争”为选人用人标准,市院
16
个部门
33
名正副职竞争选任上岗,
80
后干警任职比例达
66.7%
,中层干部年轻化走在全省前列。检察骨干力量向“业务一线”倾斜,办案能力质效进一步提升。
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
8
次,检察长专题党课
2
次,讲授党史课
2
次,班子专题调研
7
次,红色主题教育
2
次,编发简报专刊
142
篇。共查找思想根子上的问题
32
个,有针对性地拿出整改措施
46
条,推进主题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持续强化业务能力建设。
组织政治培训
30
次,领导干部授课
17
人次。选派业务骨干参加高检院、省院业务培训
120
人次。圆满承办高检院、省院、市委各类培训班,开展岗位“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市院
15
个部门开展业务培训
20
次,
600
人参训。
三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
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和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调查举报问题
2020年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