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娄勤俭
各位委员,同志们:
刚才,我们为本次会议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其中包括这次省级机构改革转隶组建的
8
个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希望新任命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强烈的担当精神,
不折不扣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依法行政,时刻做到恪尽职守、勤政为民,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省人大常委会也要按照中央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做好人大机构调整工作,全面加强人大系统自身建设,更好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各位委员,同志们。本次会议共审议了
47
项议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最后,我就下一步相关工作,提几点要求:
第一,积极推动相关法规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本次
会议通过了
2
件省级地方性法规,集中修改
18
件、废止
1
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审查批准了设区市报批的
14
件法规。省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审议通过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推动常委会协调高效有序运转。要以审议通过的《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为契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不断提高见义勇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对于初次审议的法规,要系统梳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认真调研论证、修改完善,
提交今后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前不久,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开幕式上提出,将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相关决定,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战略转化为全省人民的意志,展现了人大一以贯之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的务实作为。要加强对《决定》的宣传解读,推动《决定》的贯彻实施,为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汇聚强大合力。
第二,加强对有关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
1
个执法检查报告和
7
个专项工作报告,委员们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会同有关委员会认真汇总整理,
形成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省检察院研究处理,并加强跟踪督办。会议还就一些重点事项作出新的安排。一
是首次听取审议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表明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已经得到有效贯彻。要采取综合监督手段,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
推动有关部门切实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造福人民群众。二是首次围绕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就司法方面的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更大力度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首次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工作。各部门要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高度出发,把办理代表建议与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改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代表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真正让代表认可、让人民满意。本次会议还根据上次常委会会议作出的相关决议,审议了关于
2018
年—
2020
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坚决彻底抓好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一事一策”,切实防止“一律化”“一刀切”,确保污染防治目标如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专题交流会精神。
9
月底,全国
人大常委会在河北石家庄召开专题交流会,对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的重要思想作出了部署安排。全省各级人大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在学深、悟透、笃行上狠下功夫,筑牢新时代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政治和理论基础,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精心谋划好明年的各项工作,推动我省各级人大工作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现在,我宣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娄勤俭: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