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人大主席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张险峰
同志们:
经过精心筹备,全县乡镇人大主席业务培训今天正式开始了。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你们表示热烈地欢迎!下面,我就本次培训活动以及如何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举行本次培训重要意义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基础。举行人大业务培训,对提高乡镇人大主席政治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举行本次培训是努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开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乡镇人大在县委和乡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但是,由于现行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县乡镇人大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工作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普偏存在,该做些什么工作、怎样开展工作一些乡镇还不清楚,不愿和不敢监督的思想导致很多工作流于形式;人大代表整体素质不高,活动开展较少,代表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个别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问题,人员配备不齐、业务能力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强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通过这次培训,就是要让大家尽快熟练掌握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做好各项工作的主要方法,通过你们进一步推进乡镇人大规范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举行本次培训是认真贯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
去年1月,县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将加强乡镇人大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原则上单设,也可由党委书记兼任;由党委书记兼任的,乡镇配备1名专职人大副主席,符合资格条件的专职人大副主席按正科级配备。”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去年以来,全县已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1名,按正科级领导干部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23名,今年还将继续调配。同时,各乡镇配备了1-2名专职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按照县委文件要求,经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全县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进行一次集中的业务知识培训,其目的是继续深入贯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举行本次培训是切实提高乡镇人大干部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
本次参与培训的同志,有一部分是过去兼任人大副主席,有一部分是从政府领导转任到人大岗位的同志,你们过去长期在党政机关或其他单位工作,有着丰富的领导经验和专业知识,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有利条件。但是,人大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做好人大工作,不仅需要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而且需要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特别要熟悉宪法和法律,熟悉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人大工作面临新的情况、新的任务。到人大工作岗位后,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是非常必要的。本次培训,县人大常委会安排专门人员,为大家讲解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和人大业务知识等,这对大家提高理论素质、把握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是十分重要和有益的。同志们要充分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静下心来,排除干扰,努力学习,认真思考,加强交流,务求实效。
二、加强学习,全面掌握乡镇人大工作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现行的地方组织法相关规定,乡镇人大的职能一共有13条,只比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少了两条(立法权、任免权),归纳起来,我认为乡镇人大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乡镇人大是与人民群众直接相联系的国家基层权力机关,也是具有直接实践性的国家基层权力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乡镇人大工作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也是推进人大工作的最前沿。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乡镇人大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就是要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就是要保障基层国家政权机关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乡镇人大各项职权可以概括为“三权”:选举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选举权,即通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以及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决定权,即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监督权,即通过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形式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由此可见,干好乡镇人大工作,不是有没有权力的问题,而是想不想行使、敢不敢行使、善不善于行使权力的问题。
(三)扎实开展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在本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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