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发改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2019
年
07
月
08
日
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安排,我委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措施,强化协同,确保了委牵头的工作落地见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方面
发改委审批股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起始终严格贯彻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宿州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6
年本)的通知》(宿政秘〔
2017
〕
66
号)等规定,项目审批、备案与核准工作日趋完善;同时,依托在线平台对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实行“一码运转、一口受理、一网通办”。目前已研究制定了《灵璧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拟于
7
月初报县政府予以发布。
二、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方面
发改委从两方面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8
年版)》,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县发改委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同时认真研究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相衔接的机制,以避免出现清单事项和实际审批“两张皮”现象。二是认真梳理有关市场准入事项,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方面
委相关股室根据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
2019
】
90
号精神,加强了对供电部门落实电价政策情况的监督,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
四、持续清理整治各种收费行为方面
一是落实年度收费报告制度,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定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动态调整灵璧县涉企收费清单并公告;三是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皖价费【
2010
】
124
号及皖价费【
2011
】
4
号文件精神落实了社会团体收费政策。
五、完善差异化监管制度方面
我委结合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和省、市出台的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措施,预计今年年底前,县级信用奖惩措施清单建立完成,并将奖惩措施嵌入县级联合奖惩系统;启动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推进联合奖惩系统与县政务服务平台技术连接,满足各部门“逢办必查”、“逢报必查”基础条件。
截止目前,已正式将市联合奖惩系统在本行业内推广,实现了信用查询嵌入具有公共服务职能部门或单位的业务流程全覆盖,自动查询、比对、反馈。在深化信用应用的基础上,通过部门网站、信用门户网站等载体,加大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公示力度。
2019
年,各部门上传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少于国家层面认定的本领域红黑名单数量的
30%
,且全部推送至市信用平台。
六、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方面
灵璧县发改委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及县创优营商环境办公室,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灵璧县创优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会议,协调全县
20
余家单位开展了“包容普惠创新评价问卷”培训工作,下一步将积极做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责内工作。
七、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方面
发改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审批事项应减尽减,确需审批的要简化流程和环节,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使更多事项不见面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的要“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实行“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预计
2019
年底发布面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
八、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方面
我委建立健全了“政府承诺
+
社会监督
+
失信问责”机制,持续开展了“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机构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对失信被执行人严格实行任职资格限制,作为入党、党员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并且将信用建设纳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建立公务人员诚信档案,从而进一步打通了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政务数据、互联网数据、运营商数据、金融数据的有效融合、深度共享。
灵璧县发改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