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活动必然受自然规律限制,决定了人对自然的利用必须在
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坚持
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互为主客体的思想,传承了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消除了“人类中心主义”
和“生态中心主义”错误倾向,强调要科学认识人与自然生
命共同体的客观规律,以人与自然互主体性为逻辑起点,站
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为此,要发
挥人民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者的主体作用,让生态文明建
设真正成为人人参与的事业,同时始终秉承生态为民、生态
利民、生态惠民理念,持续提升人民的生态环境福祉,让人
民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环境效益,满足人
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以绿色发展为实现路径
的现代化。实践充分证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无穷的
经济价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遵循了以科技进步和
生产力发展为基础、以市场经济为动力的现代化发展普遍规
律,实现用几十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现代化历
程。同时立足和遵从现实国情特殊需要,摒弃西方“先污染
后治理”“转移污染、转嫁矛盾”发展模式,成功地规避了
西方式现代化造成的“异化弊端”,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现代
化建设紧密联系起来,把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
会发展的关系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重大原则,在高质量发展
中兼顾生产发展和生态良好,走出了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