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公安局办理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总结
根据全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谇精神,县政府办交办县公安局政协委员提案3件、人大代表建议7件(其中会办2件)。县公安局接交办件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对建议提案进行研究,并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9
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办理工作。经过3个月的工作,办理工作基本结束,该件政协委员提案基本解决,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接到交办件后,立即向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对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批示。为保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公安局在召开的党委会议上,对交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成立了办理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局长李新建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伍富生、潘剑飞、廖承军、蒋建华为副组长,指挥中心、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政工室、城关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伍富生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主任申文勋、治安大队教导员黄亚平、交警大队刘伟胜为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办理、答复等日常性工作。根据职责,结合实际,制定了《江永县公安局办理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同时,为使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明确了由指挥中心牵头、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网安大队、城关派出所、刑侦大队协助负责办理“关于设立江永工业园区派出所的建议”和“关于村内安装监控的议案”,其他涉及交警大队的8件建议提案由交警大队单独承办。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由办公室协调,各所队室相互合作,共同完成办理任务。
二、完善健全制度 规范办理程序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它也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要使这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做好,做出成效就必须使其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此,在总结过去办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逐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办理制度。一是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抓,指挥中心和业务警种专人负责承办。做到建议和提案件件有人管。二是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实现了三见面100%的目标。我们采取走访或座谈等形式,与其交流情况,向他们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征求办理工作的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的程序,严格按照上级的办理规定,坚决按程序办事。第一步,把政府交办的建议和提案进行登记,拟定办理方案;第二步,对建议和提案进行研究分析,梳理归类;第三步,对建议和提案内容涉及的范围,明确承办股室和承办人员;第四步,草拟复文,然后交分管领导审阅和一把手审阅,最后报送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部门审定。这样,通过一套完整的程序后,才将办理答复用文件形式寄送到各位代表和委员手中,并抄送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备案。
三、依规务实办理,确保办理成效
整个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我局坚持创新、务实、高效的原则,把正规办理秩序,解决实际问题,保证代表委员满意,作为办理建议提案的着力点。针对贺兰波委员提出“关于设立江永工业园区派出所的建议”,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李新建副县长多次组织相关警种就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分管局领导到工业园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议解决问题。为此,县公安局就贺兰波的建议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延伸巡逻路线和增加巡逻频率。将工业园区的治安防控纳入县城整体防控范围,由巡特警大队永新中队负责巡逻工作,增加强巡逻频率,切实提高见警率。二是成立园区警务室。已在园区服务大厅内增设警务室,并调整1名民警到警务室工作,负责园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建议工业园管委会组建一支2-5人的保卫队伍,与园区警务室合署办公,负责园区的治安防控工作。。从委员的反馈情况来看,委员对县公安机关的办理工作十分满意。
我局2019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过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程序、狠抓落实等环节,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先进单位学习借鉴,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水平,切实解决群众所关心、关注的问题,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江永县公安局
2019年7月20日
江永县公安局办理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