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两个环节,但是对于“事前评估”环节不够完善。例如,湖北
多数省属高校参照《湖北省省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鄂财绩发[2020] 3号)相关规定[5],只针对1000万元以上的重
大预算项目,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这样远不能满足高校事业发展对
财务管理的要求。
目前,多数高校只重视重大预算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事前绩效评
估, 对于预算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项目,缺少必要的事前绩效评估过
程,导致相关预算项目论证不充分,影响后续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等,致使绩效评价中曾经多次反映出的问题,反复出现,没有什么改
进,进而造成高校预算管理体系上的缺失。
(二)未建立适合高等教育特点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目前,各高校基本上按照中央和各级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的要求, 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但是并没有很好地结合高等教育特
色,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存在工
作组织架构不够完善的现象,部分高校尤其是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
位的高校,其绩效评价工作多数是校内预算项目执行单位自评,提交
给财务部门,简单汇总后上报给上级机关,这样存在执行与监督职能
冲突的现象,在“绩效评价”环节,并没有一个相对的独立机构,对校
内各类预算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其二,在“结果运
用”环节,并没有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的结果,如扣减下一年度预算额
度、年度考核扣分等。其三,在“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环节,存在绩
效指标申报和项目申报“两张皮”的现象,校内项目立项申报环节没有
将绩效目标作为重要评审因素。
(三)绩效指标值的设置未突出关键绩效指标值
目前,在“绩效目标”环节,部分高校的预算项目绩效设置上没有体
现出该项目的关键绩效指标值(KPI),往往只设置了简单的时效
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并没有涉及核心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尤其
是对于“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这类内容繁杂、综合性较强的预算项目,
其项目绩效没有体现出KPI, 这样也导致其后续的绩效评价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