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
予审
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
年,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和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清醒、强烈的政治担当,充分发挥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和谐的新需求。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21639
人、起诉
36986
人,
其中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067
人、起诉
8667
人,批捕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犯罪
3594
人、起诉
5021
人,批捕侵犯财产权利犯罪
6552
人、起诉
8017
人,突出打击
涉枪涉爆涉毒
、“两抢
一
盗”等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犯罪。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打准、打狠、打深、打透”,依法
批捕黑恶犯罪
嫌疑人
2244
人、起诉
1893
人。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监督立案
21
件,纠正漏捕
44
人、漏诉
63
人,对不构成黑
恶犯罪
的,依法审查改变定性
100
件
671
人。统筹推进“打伞”、“打财”,移送“保护伞”线索
519
人,监督查清收缴涉黑恶财产。
——切实发挥惩治腐败职能作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司法公正职务犯罪
72
人。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受邀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
142
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
1265
人,起诉
1104
人,其中涉黑
恶腐败
及“保护伞”
230
人。
——
准确落实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
不
批捕
6565
人、不起诉
2609
人。其中因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不
批捕
2660
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2031
人。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
1783
名在押人员变更轻缓强制措施。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
16035
件
20306
人,适用率分别为
56.9%
和
51.2%
,其中
适用速裁和
简易程序比例达到
72.2%
。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龙江振兴发展
始终以“局内人”定位、“行动派”自觉,紧紧围绕“六个强省”战略部署,立足司法办案,积极探索创新助力龙江振兴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
——积极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犯罪,批捕
959
人、起诉
1232
人;突出惩治
涉众型经济
犯罪、互联网诈骗犯罪以及“套路贷”、非法传销犯罪活动,批捕
1231
人、起诉
1496
人。坚持严惩犯罪与
追赃挽损并重
,配合做好利益受损群体稳控疏导。
——积极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惩治涉农扶贫领域各类犯罪,严厉打击妨害精准脱贫战略实施、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活动,批捕
235
人、起诉
328
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试点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虚假诉讼专项法律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力度惩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批捕
558
人、起诉
1709
人。办理补植
复绿案件
372
件。联合
8
家省直单位出台《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工作方案》,参加河湖“清四乱”专项检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公益保护专项法律监督,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领域公益
诉讼案件
2592
件。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涉民营企业民商事生效裁判案件监督工作,提出抗诉
48
件,提出再审检察建
议
43
件。落实涉罪民企负责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要求,审慎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
1070
件,依法
不
批捕
291
人、不起诉
66
人、变更羁押措施
46
人。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法律监督的核心价值,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紧盯“案
-
件比”这一办案质
效核心
指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信任度。
——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
侦查机
关立案
267
件、撤案
239
件,对
侦查机关违法
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
775
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136
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275
件次。开展财产
刑
执行专项监督。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部署开展监狱异地交叉巡回检察。
——切实深化民事诉讼监督。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
215
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801
件。开展纠正“假官司”专项法律监督,会同省法院、公安厅出台《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
114
件,向监察机关移送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8
件
14
人、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
7
件
12
人,让“假官司”现出原形,让造假者受到惩罚。
——切实优化行政诉讼监督。受理行政生效
2020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