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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报告 检察院 DOCX   10页   下载0   2024-03-31   浏览65   收藏0   点赞0   评分-   免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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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 1 14 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 年工作回顾
2019 年,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
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和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
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
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清醒、强烈的政治担当充分发挥维
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
群众对平安和谐的新需求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
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21639 人、起诉 36986 人,
其中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 1067 人、起诉 8667 人,批捕侵
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犯 3594 人、起诉 5021 人,批捕侵
犯财产权利犯罪 6552 人、起诉 8017 突出打击涉枪涉爆
群众
法权益犯罪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打准、打狠、
打深、打透”依法批捕黑恶犯罪嫌疑人 2244 人、起诉 1893
人。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
不凑数”,监督立案 21 件,纠正漏捕 44 人、漏诉 63 人,
不构成黑恶犯罪的,依法审查改变定性 100 671 人。统筹
线 519
查清收缴涉黑恶财产。
——切实发挥惩治腐败职能作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
72
关衔接配合受邀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 142 受理
移送审查起 1265 人,起诉 1104 人,其中涉黑恶腐败及“保
护伞”230 人。
——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 6565 人、
不起诉 2609 人。其中因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批捕 2660 人,
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2031 人。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1783
从宽制度,审结 16035 20306 人,适用率分别为 56.9%
51.2%,其中适用速裁和简易程序比例达到 72.2%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龙江振兴发展
始终以“局内人”定位、“行动派”自觉,紧紧围绕“六
个强省”战略部署,立足司法办案,积极探索创新助力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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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 予审 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 年,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和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清醒、强烈的政治担当,充分发挥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和谐的新需求。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21639 人、起诉 36986 人, 其中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067 人、起诉 8667 人,批捕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犯罪 3594 人、起诉 5021 人,批捕侵犯财产权利犯罪 6552 人、起诉 8017 人,突出打击 涉枪涉爆涉毒 、“两抢 一 盗”等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犯罪。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打准、打狠、打深、打透”,依法 批捕黑恶犯罪 嫌疑人 2244 人、起诉 1893 人。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监督立案 21 件,纠正漏捕 44 人、漏诉 63 人,对不构成黑 恶犯罪 的,依法审查改变定性 100 件 671 人。统筹推进“打伞”、“打财”,移送“保护伞”线索 519 人,监督查清收缴涉黑恶财产。 ——切实发挥惩治腐败职能作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司法公正职务犯罪 72 人。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受邀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 142 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 1265 人,起诉 1104 人,其中涉黑 恶腐败 及“保护伞” 230 人。 —— 准确落实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 不 批捕 6565 人、不起诉 2609 人。其中因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不 批捕 2660 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2031 人。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 1783 名在押人员变更轻缓强制措施。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 16035 件 20306 人,适用率分别为 56.9% 和 51.2% ,其中 适用速裁和 简易程序比例达到 72.2% 。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龙江振兴发展 始终以“局内人”定位、“行动派”自觉,紧紧围绕“六个强省”战略部署,立足司法办案,积极探索创新助力龙江振兴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 ——积极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犯罪,批捕 959 人、起诉 1232 人;突出惩治 涉众型经济 犯罪、互联网诈骗犯罪以及“套路贷”、非法传销犯罪活动,批捕 1231 人、起诉 1496 人。坚持严惩犯罪与 追赃挽损并重 ,配合做好利益受损群体稳控疏导。 ——积极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惩治涉农扶贫领域各类犯罪,严厉打击妨害精准脱贫战略实施、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活动,批捕 235 人、起诉 328 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试点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虚假诉讼专项法律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力度惩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批捕 558 人、起诉 1709 人。办理补植 复绿案件 372 件。联合 8 家省直单位出台《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工作方案》,参加河湖“清四乱”专项检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公益保护专项法律监督,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领域公益 诉讼案件 2592 件。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涉民营企业民商事生效裁判案件监督工作,提出抗诉 48 件,提出再审检察建 议 43 件。落实涉罪民企负责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要求,审慎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 1070 件,依法 不 批捕 291 人、不起诉 66 人、变更羁押措施 46 人。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法律监督的核心价值,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紧盯“案 - 件比”这一办案质 效核心 指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信任度。 ——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 侦查机 关立案 267 件、撤案 239 件,对 侦查机关违法 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 775 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136 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275 件次。开展财产 刑 执行专项监督。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部署开展监狱异地交叉巡回检察。 ——切实深化民事诉讼监督。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 215 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801 件。开展纠正“假官司”专项法律监督,会同省法院、公安厅出台《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 114 件,向监察机关移送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8 件 14 人、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 7 件 12 人,让“假官司”现出原形,让造假者受到惩罚。 ——切实优化行政诉讼监督。受理行政生效
2020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