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家政服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大对开设家
政服务相关专业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
的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增设家政学和家政服务相关
专业。优化家政服务学科专业结构,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扩
大人才培养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
职业院校。积极参加家政服务相关专业 1+X 证书制度试点。
(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三)深化家政服务领域产教融合。将家政服务列为职
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推动组建一批家政服
务职业教育集团,试点建设家政服务业产教联盟。支持相关
院校联合家政服务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
和技能培训。支持家政企业与院校共建实训基地,参与人才
培养体系建设。原则上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 1 个家政服务实
训基地或可开展家政服务实训的公共实训基地,实现家政服
务实训能力全覆盖。全省建设培育 20 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
政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省商务厅负责)
(四)加强家政服务培训。推动形成政府支持为基础、
企业和实训基地为主体、院校为支撑的家政服务培训体系。
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所需经费按规
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把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纳入紧缺职业(工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