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安排一下,之后就不管不问了,等到真的出了问题又找出
一大堆的原因,强调客观、推卸责任。同时在一些薄弱环节
的监管上,有些领导不积极、不主动,热情不高,习惯于各
扫门前雪,各管一段路,生怕多担责任。甚至有些单位还存
在对安全生产事故迟报、谎报、瞒报的现象。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监管不到位,抓得不深不细。安全
生产有个著名的“海恩法则”,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背后有
29 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有 300 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
背后约有 1000 个事故隐患。如果将三个数连乘,结果接近
九千万。也就是说近九千万个微小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有
可能酿成一起重大事故。近年来,从我县整体安全形势来看,
我县高危行业量大面广,特别是在油气开采、油气管道和道
路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引发事故的风险大量存在。在有限
的人力物力条件下,一些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全面,对
所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事故隐患风险点没有做到
细致入微,只注重“面”上的管控,忽略了“点”上的检查,
最终导致小隐患酿成大事故。
三是信息沟通机制落实不到位。8.15 烧伤事故的瞒报,
虽然是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但也暴露出我县在应急信息报
送沟通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地企之间的沟
通联系多建立在检查督查工作上,导致部分企业存在“报喜
不报忧”的心态;另一方面我县多数部门存在“被动”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