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矛盾关系中把握逻辑,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从政法工作的普遍规律入手筑牢使命。政法机关是
国家政治机关和专政机关,政治性是政法机关的第一属性,
这是政法工作的共性原则和根本规律。政法机关要始终坚持
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
到“两个维护”,在政法工作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基
本理论路线和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政法工作的根
本立场,从根本上回答并解决了政法机关“为了谁、依靠谁、
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要坚持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在政
法工作全过程中忠实践行群众路线、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
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作为检验实践工作的最高标
准。
二是从政法工作的特殊规律入手发挥职能。政法工作是
党领导政法单位履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重要
方式和途径,既是一项整体性工作,也涵盖了各政法单位的
具体工作。要注重发挥公检法司各政法机关的职能属性,按
照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政法机关的工作运行方式、工作重心
把握政法工作的特殊规律,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提高各政
法机关的工作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坚持厉行法治,推进政法工作法治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
刻革命。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
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政法机关
是国家法治建设的生力军,是法治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