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与区信访部门联系,务必在第一
时间组织协调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做好劝返接回工作,并组
织精干人员赴京将上访人员及时带回,并确保上访人在返回
途中的安全。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
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处置措施
及现场处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络方式等。报告时可先
口头报告,而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动态
信息。
4.凡发生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访和集体访、群体访和
突发性事件,信访室要跟踪检查督促办理情况,必要全程督
办,信访件办结后及时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5.在接访过程中,如发生上访人员突发疾病或自伤、
自残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并且留存目击证人
的相关信息,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对违反法律、法规的闹访、缠访、群访等现象,应
及时联系公安机关负责处置。处置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
文明执法,并及时上报现场动态信息,做好现场摄像,收集
和固定有关证据。
四、工作要求
(一)信访室要时刻保持与上级业务部门及本级信访举
报部门的密切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了解本地区涉及纪检监察
业务范围内越级上访信息。
(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纪委派驻纪检组
要全力以赴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加强日常接访办信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