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实时核对功能,拓展缴费途径。
三是落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对各乡镇(街道)压实责任,
重点加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参
保动员工作。四是调整参保缴费资助政策。2023 年资助特殊
身份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计 XX 万人,资助金
额 XX 万元。预计截至 12 月份数据无变化。五是完善待遇政
策。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
70%以上,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 50%以上。
3.药品集中采购。截止至 11 月 30 日,全县 26 家公立
医疗机构平台药品采购总金额约 XX 亿元,配送总金额约 XX
亿元,配送率 89.4%,入库总金额约 XX 亿元,入库率 88.06%。
4.推进 DIP 支付方式改革。目前全县 46 家定点医疗机
构全部开展 DIP 实际付费。DIP 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
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达到 70%以上,DIP 付费医疗机构病种
入组率达到 90%以上。按照 DIP 管理规范,已经对定点医疗
机构 2022 年进行清算,2023 年对定点医疗机构按月进行月
度拨付,居民中心预拨付费用 XX 万元,职工医保中心预拨
付费用 XX 万元。
(三)主要亮点
1.在大病保险上高质高效。一是筹资支出方面。XX 县
大病保险筹资 XX 亿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底,大病保险的
实际支出额为 XX 万元,占全年筹资总额的 52.3%。预计截
至 12 月份大病保险的实际支出额为 XX 万元。二是特殊人群
方面。取消特殊人群大病保险封顶线,截至 2023 年 12 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