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救助 16 人次,救助资金 XX 元,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
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不断提高兜底保障标准。从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 XX 元/人/月,农村低保标
准调整为 XX 元/人/月,城市特困标准调整为 XX 元/人,农
村特困标准调整为 XX 元/人。三是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
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 XX 万元,临时救助审批额度最高执行
低保标准的的 10 倍。1-11 月,累计开展临时救助 440 人次,
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XX 万元;累计分别发放城乡低保资金 XX
万元、XX 万元;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 XX 万元、
特困人员护理补 XX 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XX 万元。
四是深化监测帮扶机制。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社会救助
工作乡镇际交叉互查,开展年度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和社会
救助对象动态核查工作,通过信息比对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
方式,加强保障对象动态管理。
(三)抓服务、保安全,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
提高养老服务补贴。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满 80-99 周岁老
年人高龄津贴补助标准调整为 XX 元/人/月,100 周岁及以上
老年人补贴标准不变,标准为 XX 元/人/月。截止到 11 月份,
高龄津贴保障人数 XX 人,累计发放金额 XX 万元。二是实
施适老化服务。面对全县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完成 324 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对全县 1136 名低收入
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完成服务绩效评估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助餐服务。将实施老年助餐行动纳入 2023 年
书记项目(书记领办事项),完成 23 个老年食堂(助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