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李强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开得很成功。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要的人事事项。会议接受石泰峰同志辞去省长职务的请求,选举吴政隆同志为副省长、代理省长,圆满完成了人事任免任务,保证了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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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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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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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决定》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已经取消或者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条款作了修改,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有机衔接,保障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由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较多,清理工作量较大,需要分批进行。法制委、法工委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专项
清理工作,同时在地方立法过程中,要对新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把关,为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次会议还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依法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有利于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航运安全,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发表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请法制委、法工委围绕相关问题进一步调研论证,把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好,使有关规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切合实际,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这是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养老服务工作,继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和地方立法后,再次审议这项工作。会前,公丕祥副主任带领有关委员会同志赴市县开展了调查研究,向会议提交了一份很好的报告。大家在审议中认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服务能力,规范行业管理,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养老服务业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走在了全国前列。养老事业关系人民群众福祉,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也把“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作为“聚焦富民”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
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让全省城乡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统筹城乡、区域养老资源,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加快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均衡发展。要按照市场化、品牌化、项目化方式,推进一批养老服务业重大项目,培育一批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和创新企业,打造一批养老服务知名品牌,不断壮大养老服务产业规模,更好满足各类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着力破除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破解用地难、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激发各类养老服务主体的活力。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
2016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各级政府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是环保法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会前,邢春宁副主任带领相关委员会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审议和询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又围绕人民群众的关切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问题,体现了较高的议政水平。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审议和询问工作,张敬华副省长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全程参加询问活动,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回答询问。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专题审议和询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审议和询问中,大家认为,去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为抓手,全力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全省环境质量总体呈现向好态势。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人民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大家在审议中强调,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真正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生态红利。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环境污染最突出、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坚决查处和依法严厉打击环境
李强: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